查爾斯·賀智 (Charles Hodge) 系統神學與其他作品

Hodge, Charles - Systematic Theology & works
0072___§ 3. 他們的工作__

§ 3. 他們的工作

聖經教導說,聖天使的工作包括:(1)敬拜神;(2)執行神的旨意;(3)特別是服事那些承受救恩的人。他們被描述為環繞在基督身邊,隨時準備執行任何指派給他們的任務,以推進祂的國度。在舊約時代,他們多次向神的僕人顯現,向他們啟示神的旨意。他們擊殺了埃及人;在西奈山頒布律法時參與其中;在以色列人旅途中隨行;摧毀他們的敵人;並在危難時刻如軍隊般環繞神的百姓,作為他們的防衛。他們預言並慶祝了基督的降生(太 1:20;路 1:1;路 2:1);在基督受試探與受苦時服事祂(太 4:11;路 22:43);並宣告了祂的復活與升天(太 28:2;約 20:12;徒 1:10-11)。他們至今仍是服役的靈,奉差遣為信徒效力(來 1:14);他們曾將彼得從監獄中救出;他們看顧孩童(太 18:10);他們將離世者的靈魂帶到亞伯拉罕的懷裡(路 16:22);他們將在基督第二次降臨時隨從祂,並將祂的百姓聚集到祂的國度裡(太 13:39;太 16:27;太 24:31)。這些是聖經對此主題的普遍陳述,我們應當以此為滿足。我們知道他們是神的使者;他們現在以及過去一直都在執行神的差遣,但除此之外,沒有任何確切的啟示。至於每個信徒是否都有守護天使,聖經並未給予明確的宣告。馬太福音 18:10 提到小孩子時,說「他們的使者」在天上常見神的面,許多人認為這支持了這種假設。使徒行傳 12:7 提到彼得的使者(15 節)也是如此。然而,後者這段經文並不能證明彼得有守護天使,就像那使女說那是彼得的鬼魂,並不能證明關於該主題的民間迷信一樣。所記錄的話語並非出自受默示的人,而是一位未受教育的僕人,因此不具備教義上的權威。它只能證明當時的猶太人相信靈體顯現。馬太福音的那段經文則更具相關性。它的確教導了孩童有守護天使,也就是說,天使會看顧他們的福祉。但這並不能證明每個孩子或每個信徒都有屬於自己的守護天使。在但以理書第十章中,提到了波斯國的魔君、希臘國的魔君,並對希伯來人提到「你們的君米迦勒」,這種說法使教會歷代絕大多數的註釋家與神學家採納了一種觀點,即某些天使被委託特別監管特定的國家。由於被稱為希伯來人之君的米迦勒,既非未受造的立約之使者,也非人類君王,而是一位天使長,因此推論波斯與希臘的魔君也是天使,似乎是很自然的。然而,這一觀點在多方面受到了反駁:(1)基於聖經在其他地方對此主題的沈默。無論是在舊約還是新約中,我們都找不到任何暗示,說外邦國家有或曾經有守護天使或邪靈被派駐在他們之上。(2)在但以理書第十章第 13 節中,那些與向先知顯現的天使米迦勒對抗的勢力,被稱為「波斯諸王」;至少根據對該經文的一種解釋是如此。(3)在下一章中,世上的君王以一種方式被引入,顯示他們——而非天使(無論善惡)——才是先知所指出的爭戰勢力。若僅憑聖經中某卷書的一段可疑經文,就採納一項缺乏神話語其他部分支持的教義,這顯然是不明智的。儘管必須承認這一點,但先知話語的通常解釋仍然是最自然的;且以此教導的教義,與聖經清晰的教導並無類比上的衝突。從其他地方的教導可以清楚看出:存在著高於人類的靈體,包括善與惡;他們數量極多;他們非常有能力;他們能進入我們的世界,並參與其中的事務;他們有不同的等級或秩序;他們的名稱與頭銜顯示他們行使統治權並擔任統治者。這對邪惡天使與善良天使皆適用;既然如此,認為某位特定的天使對某個國家擁有特別的控制權,而另一位對另一個國家擁有控制權的觀點,與聖經的類比並無衝突。

然而,就善良天使而言,可以明確的是:

  1. 他們能夠且確實會在自然界或外部世界產生影響。聖經處處假設物質與心靈是兩種不同的實體,且前者可以作用於後者。我們知道我們的心靈作用於我們的身體,而我們的心靈也受到物質原因的影響。因此,靈體可以作用於物質世界的教義,甚至並未超出經驗的教導。他們行動的範圍受限於上述原則;然而,由於他們崇高的本性,他們所能產生的影響可能遠超我們的理解。一位天使在一個晚上擊殺了埃及所有的長子;在西奈山頒布律法時伴隨的雷轟與閃電,是由天使的行動所產生的。古代神學家在許多情況下,從天使確實如此在外部世界運作這一公認事實中,得出結論認為所有自然現象都是由他們的作用所產生,且星辰是在天使的力量推動下運行。但這違反了兩個明顯且重要的原則:第一,若無證據,不應假設任何現象的原因;第二,不應假設超過解釋現象所需數量的原因。因此,除非有聖經的權威,否則我們無權將任何事件歸因於天使的干預,當其他原因足以解釋該事件時,亦是如此。
  2. 天使不僅在自然界執行神的旨意,他們也作用於人的心靈。他們能接觸我們的心靈,並根據我們本性的規律與適當手段的使用,影響我們向善。他們並非透過那種神與祂的靈所特有的直接運作來行動,而是透過真理的提示以及思想與情感的引導,這與人影響人並無二致。如果天使之間可以溝通,那麼沒有理由認為他們不能以同樣的方式與我們的靈溝通。因此,在聖經中,天使不僅被描述為提供普遍的引導與保護,也被描述為給予內在的力量與安慰。如果一位天使在客西馬尼園的痛苦之後堅固了我們的主,祂的百姓也可能經歷天使的扶持;如果邪惡天使引誘人犯罪,善良天使也可能引導人走向聖潔。可以確定的是,聖經將廣泛的影響與運作歸於他們,以促進神兒女的福祉,保護他們免受邪惡,並防禦他們的敵人。我們的主對「祂要為你吩咐祂的使者,在你行的一切道路上保護你。他們要用手托著你,免得你的腳碰在石頭上」(詩 91:11-12)這一應許的使用,顯示這不僅僅是應許神聖保護的一種詩意形式。他們看顧嬰兒(太 18:10);他們幫助成年人(詩 34:7),並與臨終者同在(路 16:22)。
  3. 作為基督的僕人,他們在推進祂的教會方面也被賦予了特殊的職分。正如律法是藉著他們的職事所頒布的,正如他們在舊約時代負責看顧神權統治下的百姓,他們也被描述為至今仍存在於聖徒的聚會中(林前 11:10),並不斷與龍及其使者爭戰。

這段關於天使職事的聖經教義,對神的百姓充滿了安慰。他們可以因確信這些聖潔的靈體環繞在他們周圍,日夜保護他們免受看不見的敵人與未察覺的危險而歡喜。同時,他們絕不能介入我們與神之間。我們不應仰望他們,也不應祈求他們的幫助。他們在神的手中,執行祂的旨意;神使用他們,正如祂使用風與閃電一樣(來 1:7),我們不應在前者身上比在後者身上更仰望這些工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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